2016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基本结束,大家又将迎来新一轮备考。其中,笔试成绩在四川公务员考试中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四川人事网为大家准备了2017年四川公务员考试│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行测模拟题,帮助大家顺利备考2017年四川公务员考试│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
常识判断在行测考试中所占比重较小,但考查考生平时各方面知识的积累,相对来说最难在短时间内有明显提升。途途君特意为大家准备了常识判断的专题练习,希望通过练习,大家能对自己以后的知识储备有较清晰的认识,以便在接下来的备考过程中有意识地补充相应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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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判断专项练习(十)
1.关于我国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复议可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B.行政复议可对作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效力低于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提起附带审查
C.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完全衔接
D.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小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
A.社会主义的公有财产不可侵犯。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C.社会主义的合法的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D.社会主义的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四川人事网为大家整理公务员考试笔试行测考试常识判断专项模拟题答案及解析
1.答案: B
解析: 行政复议不能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A项错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8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而行政复议包括11类,并不完全衔接,CD项错误。故正确答案为B。
2.答案: D
解析: 《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 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故正确答案为D。
途途君在此预祝各位考生备考顺利,马到成“公”!
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 常识判断专项练习(十)
发布时间:2016-08-27 14:53:40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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