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安局、甘孜州公务员局、甘孜州林业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和《公务员法》有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规定,现将我州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见《2016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3日(两日资格复审时间均为9:00-17:00)在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卡拉卡尔酒店背后)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报考森林公安、得荣县、稻城县、乡城县、巴塘县、理塘县、雅江县、色达县、石渠县公安局的考生于2017年3月2日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于2017年3月3日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不予审核。
三、资格复审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安局、甘孜州林业局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将参加笔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由甘孜州公安局、甘孜州林业局负责。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特警含专业测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于2017年3月5日在甘孜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考生须出具准考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有关要求
1、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单》。
2、在非本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内一律不予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甘孜州2016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至2017年3月12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候考室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资格复审时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
另:参加面试的所有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为3月15日至16日。其余事项另行公告。
附件1:《2016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安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甘孜州林业局
2017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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