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 州 市 公 务 员 局
根据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达州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就我市2016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7年2月13-14日9:00至17:00。
二、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
本次资格复审由达州市公安局和达州市森林公安局负责。
1.公安招警复审地点:达州市公安局8楼810房间(西外新区市政中心附近)联系电话:0818-2115225 2115015
2.森林公安招警复审地点:达州市森林公安局1075号一楼综合科(达川区西环路)联系电话:0818-2679110 2659608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将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
四、有关要求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 《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
3.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要求具备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职位的考生,出具户籍证明。
5.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7.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8.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手续。
9.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资格复审时,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有关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将于面试前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近期密切关注达州人事考试网。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