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开展建设领域工伤保险及工资权益保障工作课题调研活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部署要求,市人社局决定在4月-5月期间,在全市开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伤保险及工资权益保障工作课题调研活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工资权益保障工作是一项关系社会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为贯彻落实中发〔2015〕10号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于2016年印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6〕5 号)。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尤其是在建设领域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工资权益保障方面,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要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同时意见也指出完善并落实工资支付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制度,改革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逐步推广劳务人员工资由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建筑企业直接发放,推广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报酬。
近三年来,通过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努力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助配合,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清欠工作形势仍不乐观,建设领域工伤纠纷矛盾依然突出。目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全省各地市州正在为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开展前期调研。针对上述问题,我市决定以建设领域农民工工伤保险及工资权益保障工作为主要课题开展调研。
4月19日,市人社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魏钒,带领工伤保险科、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一行首先到第一站平武县开展调研活动。平武县作为我市最为偏远的山区小县,经历了灾后重建这一特殊的劳动力密集用工时期,该县在2007年就实施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走在全市的前列。通过在县人社局设立财政专户,具体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监管,所有总承包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须按承包合同金额的5%缴纳工资保证金。在农民工实名制方面,该县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实行了总承包单位直发工资、由银行代发的制度,平武县人社局对进入平武务工的农民工发放劳务卡。
调研组一行还在调研过程中实地走访了项目工地,就建设领域工伤保险政策作了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劳动关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