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紧急救援120指挥中心拟通过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职位数
护理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拟招聘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医疗急救事业;
3.有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能胜任夜班值守,有本职工作的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经血传染性疾病。
(二)资格条件
1.护理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护理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至到2016年5月10日)。
三、考核招聘程序和方式
1.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于即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下午17:30前将本人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系单位占编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泸州市紧急救援120指挥中心党政办公室(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凤凰路4号2号楼6楼,联系电话:2294120)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考核方式:采取面试和考察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参加报名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未参加面试的人员或面试中违规违纪人员,不得参加体检。
4.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视为自动弃权。
5.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人员名单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和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7.按程序办理聘用、上编、工资核定等手续。
附件:泸州市紧急救援120指挥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 附件:泸州市紧急救援120指挥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