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金堂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191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4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截止2016年7月31日后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016年金堂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6年4月29日00:00—5月11日23:59(节假日除外)。
2、资格审查:2016年4月29日09:00—5月12日17:00(节假日除外)。
3、网上缴费:2016年4月29日09:00—5月12日23:59(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应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二)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
(三)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成功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金堂县人社局负责。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缴费,不设现场缴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
3、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4、费用减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先进行网上缴费,于2016年6月2日前的工作日内凭上述证明材料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4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报名时请严格按照毕业证所载内容填写。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者请勿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由金堂县人社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6月4日上午。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4、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1:2。放宽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其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6年5 月13日在金堂人才网公布。
5、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6、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证书、《退役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立功奖励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6年 5月31 日前交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取加分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备案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7、笔试成绩将于2016年6月22日前在金堂人才网(www.cdjtrc.com)公布。
8、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核对校验原件
1.核对校验时间:见笔试成绩公告。
2.核对校验地点:金堂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二89号,联系电话:84997012)。
3.核对校验方式:核对校验时须提供:①本人《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③《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④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⑥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项目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核对校验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进行相应调减。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金堂人才网公布。
(一)体检标准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金堂县人社局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在金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金堂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我县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28-84997012(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金堂县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028-84923539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