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司法局
招聘交通事故专职调解员实施方案
根据《金堂县临聘人员和借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堂县司法局拟招聘交通事故专职调解员,现将招聘方案公示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交通事故专职调解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22-35周岁,具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具体规定参见劳务公司招聘公告);
3.身体健康,经体检确认无重大疾病者;
4.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使用WORD等办公软件,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人员优先考虑。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5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人员,持相关证件到金堂县司法局政工科(地点:金堂县赵镇复兴街305号),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近期免冠照片4张;
四、招聘方式
报名登记结束后,由县司法局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聘用。拟聘人员在金堂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体检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由劳务公司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培训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一周。
七、聘用及待遇
(1)经审查、体检、培训合格的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司法局备案。
(2)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1年1聘),试用期为2个月。
(4)调解岗位人员工资按月进行支付。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购买社保,具体待遇以合同形式予以确定。
本方案由金堂县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4981380。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