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公安消防大队
关于面向社会招考机关工勤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面向社会拟招考机关工勤人员10名(文职岗位3名,消防战斗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文职岗位 具有大专(或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消防战斗员 男性 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分的;
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涉嫌有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4月29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巴中市恩阳区消防大队参谋办公室(区公安分局二楼)。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同等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填写报名登记表(《登记表》须按要求真实填写,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注:出具有无犯罪证明)
三、考试
1.体能测试(消防战斗员):通过体能测试方能进入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纳入计分)。
2.笔试:笔试为闭卷限时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2、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3、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六、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我办公示。
七、纪律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0287-3368911(消防大队参谋办公室)
巴中市恩阳区消防大队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