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科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10名(见附表1)。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思想品德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现任职务为科员;
3.报考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3月1日)。通过公招录用乡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5年以上乡镇公务员工作经历;通过定向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8年以上乡镇公务员工作经历;通过政法体制改革试点班录用的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标准;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前锋区报考人员需经前锋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各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职位条件
1.报考食品药品执法(一)职位人员,应具有食品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食品药品执法(二)职位人员,应具有药学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食品药品执法(三)职位人员,应具有法律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食品药品执法(四)职位人员,应具有化妆品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文秘写作职位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2年以上从事县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文秘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6.报考会计职位人员,应具有会计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2年以上从事各级党政机关会计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会计工作能力;
7.报考计算机职位人员,应具有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2年以上从事各级党政机关计算机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计算机运用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按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3月1日);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5日(工作时间内);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楼人事科(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88号);咨询电话:(0826)2131155。
4.报名及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报考者可登录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ahrss.gov.cn)、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www.ga.scfda.gov.cn)认真阅读公告,按照遴选职位的有关条件和要求,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且每人限报1个职位。
第二,报考者在发布公告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表2)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前锋区报考人员需经前锋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在报名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报名。
第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料:①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③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登记表,④近两年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关荣誉证、发表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否则,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情况通报本人单位及相关部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自己负责。
6.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复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按通知精神到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楼人事科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开考比例:每个遴选职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职位数。
2.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 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法律知识、综合文字表达能力、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笔试时间、地点见本人《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范围:
⑴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的理解及时运用;
⑵食品药品应急处置知识;
⑶公文写作;
⑷时事政治;
⑸核心价值观及公民道德建设有关知识;
⑹相应的专业知识。
4. 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或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遴选或选聘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遴选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遴选试用人员,并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遴选试用的,到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试用3个月。
(七)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经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在公开遴选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特设立公开遴选工作监督电话:(0826)2394166。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表:
1.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3.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附表1 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单 位 | 遴选职位 | 职位 编码 |
遴选 名额 |
开考 比例 |
性 别 | 年 龄 | 学历 | 报考条件 |
市食品 药品监 督稽查 支队 |
食品药品执法(一) | 001 | 2 | 1:3 | 男女 不限 |
不超过35 周岁(1981年3月1日 及以后出生) |
大学 本科 及以上 |
符合基本条件,具有食品类相关专业。 |
食品药品执法(二) | 002 | 3 | 1:3 | 男女 不限 |
符合基本条件,具有药学类相关专业。 | |||
食品药品执法(三) | 003 | 1 | 1:3 | 男女 不限 |
符合基本条件,具有法律类相关专业。 | |||
食品药品执法(四) | 004 | 1 | 1:3 | 男女 不限 |
符合基本条件,具有化妆品类相关专业。 | |||
文秘写作 | 005 | 1 | 1:3 | 男女 不限 |
符合基本条件,具有2年以上县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文秘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 |||
会计 | 006 | 1 | 1:3 | 男女 不限 |
符合基本条件,具有会计类相关专业,并有2年以上各级党政机关会计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会计工作能力。 | |||
计算计 | 007 | 1 | 1:3 | 男女 不限 |
符合基本条件,具有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并有2年以上各级党政机关计算机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计算机运用能力。 |
附表2
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 年 月 |
照 片 | |||||||||||
民 族 | 籍 贯 | 出生地 | ||||||||||||
政 治 面 貌 |
参加工 作时间 |
取得公务员身份时间 | ||||||||||||
全日制 教 育 |
学历 学位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学历 学位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身份证 号 码 |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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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及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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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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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 | 职位编码 | |||||||||||||
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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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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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考核 结果 |
2014年度 | 2015年度 | ||||||||||||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主 要社 会关 系 |
称 谓 | 姓 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是否有 回避 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所在单位 或主 管部 门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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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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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填写说明及要求
一、填写说明
1.须按填写说明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写内容要准确无误。需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
2.“民族”栏填写民族全称,不能简称。
3.“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四川广安”。
4.“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5.“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应按组织认定的时间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1980.05”。
6.“取得公务员身份时间”栏,填写取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时间。
7.“学历学位”栏填写本人通过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取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有效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有效证明为依据。党校获得的学历分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党校学历,在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委党校”;函授教育的,在“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中注明。
学历需填写规范的名称“大专”、“大学”、“研究生”、“省委党校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等,不能填写不规范名称。
8.“个人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
9.“奖惩情况”栏,填写获得的奖励或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0.“年度考核结果”栏填写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情况,没有年度考核结果的,应采取写实的办法注明。
11.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回避关系”是指报考人员考取选调职位后,与关系人形成的上述回避关系。如有回避关系,在“是否有回避关系”栏填写“是”。
12.“资格审查意见”栏,由公开遴选单位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填写。
二、格式要求
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