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州市委党校2016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中共泸州市委党校是泸州市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主阵地。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我校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增强教研能力,以适应干部教育的新要求和进一步发挥党校在咨政方面的作用。我校计划于2016年公招部分教师。
一、招聘原则
1、党管干部、集体决策原则;
2、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原则;
3、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原则;
4、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招聘人数:3人
岗位:党的建设:1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1人;区域经济研究:1人。
三、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底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具有所报职位所需的知识水平和教研能力;
3.具有较强的讲课和科研能力,能够胜任市级党校教师职责;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协作意识强;
5.身体健康。
(二)报考资格
1.全国范围内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底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2.所需学科: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
3.研究生和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年龄35岁以下(1981年3月1日后出生)。
五、考核方式
1.以试讲和答辩成绩为主,结合科研能力综合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学科专业知识、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的把握,考核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以及科研能力。
2.实行层层淘汰制,每个岗位试讲和答辩成绩前3名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3.每个岗位须有3人以上报名方可开考。
六、报名、参加试讲和答辩
1.个人网上报名,投放简历。时间2016年4月20日18时止(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
2.条件资格审查,简历筛选。泸州市委党校负责。
3.参加试讲和答辩。通过条件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收到通知后,到泸州市委党校参加试讲和答辩(时间、试讲题目和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试讲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科研成果、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上述材料均带上原件和复印件1份;填写完整的纸质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同底免冠正面1寸近照2张;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就读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
泸州市委党校审核上述资料,再次复审考生的条件资格。
七、考察、体检和聘用
1.组织考察。泸州市委党校党委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校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全面考察。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由泸州市党校组织进行。
3.确定拟聘人选。泸州市委党校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考核成绩、考察情况以及体检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
4.聘用前公示。在网络、媒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上报审批,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通知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应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试讲、考核、考察和体检纪律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试讲、考核、考察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教师工作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
招聘教师工作接受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干部、群众对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党组织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对存在违纪行为的,将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0830—3317529
唐老师:18982770232 肖老师:18982770171
投简历QQ邮箱:唐老师:1017170056@qq.com 肖老师:450975685@qq.com
中共泸州市委党校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