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龙泉驿区定向遴选区属国有公司工作人员职位调整的公告
2016年龙泉驿区定向遴选区属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已经结束。根据最终报名统计情况,部分遴选职位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按照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龙泉驿区定向遴选区属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部分职位调整如下:
一、因资格审查后无人符合报考条件,取消下列3个职位的遴选名额:
人力资源管理职位(职位编码201613);
运营管理职位(职位编码201618);
安全管理职位(职位编码201619)。
二、因未达规定的开考比例,取消下列4个职位的遴选名额,并按有关程序对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作出如下调整:
取消会计师职位(职位编码201601),报考该职位的考生调整为报考会计员职位(职位编码201602);
取消工程造价师职位(职位编码201604),报考该职位的考生调整为报考市政工程师职位(职位编码201607);
取消审计监察职位(职位编码201615),报考该职位的考生调整为报考会计员职位(职位编码201602);
取消担保法务主管职位(职位编码201622),报考该职位的考生调整为报考担保业务主管职位(职位编码201621)。
三、将建筑工程师(职位编码:201606)、市政工程师(职位编码:201607)两个职位的开考比例由1:3调整为1:2。
特此公告。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