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泸州市古蔺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目前在岗且在古蔺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聘期时间以本次招聘报名结束之日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