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在前述考生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中“政策性加分”处加2分;(2)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3)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每名考生最高加分均不能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19日(上班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6.成绩查询。考生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由于《综合知识》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但《综合知识》考试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或《专业知识》成绩需申请查分的,应于考生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本次招聘考试《准考证》到船山区人社局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考试成绩有变的,由船山区人社局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 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将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含考生各科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以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
2.审查考生面试资格。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的毕业生须提供现就读院校出具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就读的院校、专业、学历层次和毕业时间等内容的证明)、网上打印的填写完整的《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到船山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缴费面试考务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缺额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2015年第4季度遂宁市船山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分值、方式及范围。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工作能力等。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需知。(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的面试结束后,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