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线上审查的方式。考生须将面试资格审查相关资料按顺序扫描合并在一个PDF文档中(确保资料清晰可见),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及压缩包附件请统一命名为“攀枝花职位X+姓名+手机号码”(如:攀枝花职位三+张三+1xxxxxxxxxx),报送邮箱:m。"pzhswzzbgwyek@163.com。
线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中午12:00止。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具体时间以收到的邮件时间为准。资格审查结果将于11月11日下午18:00前以回复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面试通知书》一并发送至邮箱,请考生及时关注个人邮箱信息。
(二)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1.《四川省2027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须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核准推荐并盖章;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学生证原件扫描件。若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须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5.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6.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需提供证明材料;
7.获国家级奖学金的考生需提供奖励证书(或评定文件);
8.获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考生需提供证书(或评定文件);
9.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并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及职务,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聘书(或任职文件),在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任职的证明材料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证明材料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正副职,证明材料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10.以本科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本科或硕士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还需提供本科或硕士就读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表彰奖励证书等与选调资格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
11.以双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对应的双学位证明。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各位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员
攀枝花市2027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已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14日(星期六)至11月15日(星期日),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地点:成都市,具体地址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并到指定候考室候考,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
2.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于面试当日上午8:30前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8:30考场大门关闭,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3.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
4.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智能手表(手环)、AI眼镜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5.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佩戴肩章、胸花、手表、项链等各种饰品进入面试室,已戴的应自行取下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置放处。
6.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7.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人员。
8.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规划好行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选调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电话:0812-3350424。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2026年11月5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5c59107206944c27b4a40fddad6cd43b?t=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