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50名,具体职位、名额和招聘要求详见《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纪律观念强。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身高等条件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无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疾病。
5.满足招聘职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6.能适应值班、加班、24小时倒班工作制。
7.应届生应当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表》
(三)不予招聘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6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7:00;
2.资格初审:2026年11月3日9:00至11月10日12:00;
3.网上缴费:2026年11月3日9:00至11月10日17:00;
4.准考证打印:2026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
5.笔试时间:2026年11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选择本公告考试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了解具体招聘需求,报考与自身条件相符的职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注册。考生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注册并登录,根据自身资格条件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考生上传照片后,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的,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考生根据提示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并提交。如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考生请在指定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根据职位需求对考生填报的身份信息、学历、年龄等信息进行初审,考生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按报名网站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缴费完毕,即报名成功,报名信息将不能再更改。除职位取消特殊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笔试比例。各职位计划招聘数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根据职位报名成功人数相应调减招聘名额,并在青羊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专题专栏/就业信息”栏目公布。
6.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相应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4)报名系统上传照片要求: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
(5)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查未通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点击“确认提交”的考生,招聘方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招聘方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6)审核通过及待定状态中,不可修改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有关资料;审核不通过及未审核状态,考生可以修改个人信息和上传有关资料。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
(7)考生应及时、理性报考,应尽早提交报名申请,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试所有环节均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过期身份证不能作为参加考试有效证件。
四、考试、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
(一)笔试
1.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采用机读卡答题,请考生自带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考试时间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进行,如遇特殊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体能测评不能在笔试当天进行的,笔试考试后另行通知时间。考生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做好笔试当天参加体能测评准备。
2.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3个项目。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现场公布各项目测评结果。(任意一项不合格,视为总成绩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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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男子组标准 |
女子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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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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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4"1 |
≤14"4 |
|
1000米跑 |
≤4'25" |
≤4'35" |
≤4'20" |
≤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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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30厘米 |
||
备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3.考生应确认自身无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自愿承担体能测试风险。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或未通过体能测评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将在青羊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专题专栏/就业信息”栏目、“成都青羊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同时明确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面试和资格复审
1.体能测评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要求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出现职位入围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能力。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同一职位只设一个面试室的,考生现场得分即为最终面试成绩;同一职位设多个面试室的,需采用二次平均法计算最终面试成绩。
4.进入面试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资格复审所需的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存档复查),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材料: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其中一份上注明联系电话);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大专及以上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认证);
(4)个人征信材料(截止时期至2026年10月);
(5)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
(6)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满足放宽、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提交资格复审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资格复审结果及入围体检、心理测评人员名单公布
1.总成绩、资格复审及后续安排将在青羊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专题专栏/就业信息”栏目、“成都青羊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2.资格复审合格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最终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评人员。
3.若总成绩相同,则遵循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原则(亦适用于后续递补工作)。
五、体检、心理测评和考察
(一)体检、心理测评
1.入围体检、心理测评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评。
2.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心理测评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
4.体检不合格,对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2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医院复检结果为准。
5.心理测评不复测。
6.体检、心理测评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心理测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1.体检、心理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实施考察,考察过程中,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其缺额将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体检、心理测评并合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羊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专题专栏/就业信息”、“成都青羊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满后,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递补;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应根据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为期15日的岗前培训。报到时,按相关规定与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逾期未报到或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2.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3.试用期(含岗前培训)被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福利
(一)薪酬待遇
薪酬按照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辅警薪酬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购买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工作服装和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3.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工作满一年的每年常规健康体检;
5.成都无自主住房的,可申请租房补贴;
6.工会等其他福利。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督察审计大队)028-86406078(工作日9时—17时)。
九、注意事项
(一)招聘中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通知统一由青羊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专题专栏/就业信息”栏目、“成都青羊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并及时查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避免造成缺考、漏考情形。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发现考生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全权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考生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心理测评、考察、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政工室):028-86406015(工作日9时—17时)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
2026年10月30日
来源:https://www.cdqingyang.gov.cn/qyq/c179353/2026-11/02/content_7404fd8c4fcf489f88a2084c9220f0a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