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2026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向州纪委监委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837-2826387,书面材料邮寄地址:马尔康市美谷街133号州纪委监委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邮编:624000)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通知聘用人员到岗报道并签订《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服务协议书》。通过公示的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聘用协议。逾期未到岗报道的聘用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聘用。
阿坝州民政局
2026年10月10日
来源:https://www.abazhou.gov.cn/abazhou/c109738/202610/7cbeb6b2823a4c08951f8ab39f067c1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