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5日),以书面或电话(面谈)方式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电话:0817-6363600)。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拟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8日
来源:https://www.langzhong.gov.cn/zwgk/fdzdgknr/rszk/zkly/202610/t20261008_236444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