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体检事项
(一)递补体检人员的确定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22个空额,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入闱时间和地点
1.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2.体检入闱报到时间及地点:由各招募单位电话通知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安排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规定的体检入闱时间之前按时到达入闱地点报到并入闱,由各招募单位统一编队后再集中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达到指定地点入闱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不含第一代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体检。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考生,不能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准备体检费用约600元,体检费按实收取。
3.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和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4.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禁食早餐。
5.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当天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医院,不可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7.体检时,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
考生在体检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体检结束,由工作人员带领离开体检医院,不得再进入封闭区域或在体检医院逗留。
8.建议外地考生提前一天到达,以便准时参加体检。
9.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怀孕(含母乳期内)考生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参加部分体检项目。
递交材料:考生个人暂缓部分项目体检申请书、有效身份证原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近一周内的怀孕B超报告单等,可自行联系招募单位递交,以上须提供的材料中,审查有效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收复印件,其余材料收原件。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考核事项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自行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①天府通办APP/微信小程序→搜:无犯罪记录证明,实名刷脸申办,审核后下载带公章PDF;②支付宝→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专区→搜【无犯罪记录】;③四川公安政务平台公众号网办大厅申请)及“非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打印)并打印备用。
(二)考核有关其他事项,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所登记的手机畅通。因考生手机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区农业农村局0830-3123642;区经济和信息化局0830-3123600;区文化广电旅游局0830-3123581;区市场监管局0830-7371328;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30-3119752;区司法局0830-3123754;区财政局0830-3123681
监督电话:0830-3162071
附件: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3日
来源: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content_1244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