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西充县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名额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西充县2026年度引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及专业等资格条件,应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职务职称要求”“学历学位要求”“其他要求”相符。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6.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在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的认定材料,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7.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征得服务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8.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需求表》为准;
9.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近5年来西充县事业单位招聘、西充县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中取得聘用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及聘用后辞职(聘)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共计划引进19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西充县2026年度引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报考者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咨询中共西充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7日18:30止,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将所有报名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本人姓名+报名单位+引进岗位+联系方式。报名邮箱:xichongrc@163.com。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西充县2026年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电子档、扫描件;
2.《西充县2026年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电子档;
3.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4.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扫描件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扫描件。
五、资格审查
由中共西充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中共西充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间、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核
(一)开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文件要求,结合西充县实际情况,本次考核招聘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经中共西充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调减到2:1,若仍未达到,则取消该岗位考核计划。若因岗位取消,按照自愿的原则,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以调剂到本次招聘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考核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
如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10:1比例的,则先采取综合知识(不指定教材)笔试的办法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比例为5:1(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成绩0分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将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体检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西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专栏进行公布。面试分数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本次考核招聘下一环节。
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
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等规定执行。
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对残疾类别相应体检项目或标准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特殊情况,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部门会商确定体检结论。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中共西充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4.复检及递补
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如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及以后环节,因自动放弃、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本次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不得流(调)动到其他单位。
本次考核招聘岗位分为事业单位和县属国企,事业单位所有岗位均属编制内刚性引进,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县属国企所有岗位均属合同制引进。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其他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中共西充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和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西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西充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一、有关咨询电话
中共西充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 0817-4225377
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7-3956290
附件:1.西充县2026年度引才需求信息表
2.西充县2026年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西充县2026年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人员信息表
中共西充县委组织部 中共西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2日
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1133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