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单位基本情况》(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备《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应聘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应聘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应聘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10名。
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0日至7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玉双路10号中测院综合楼人事处403室。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交由中测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1.《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3.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留学归国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取得面试资格,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通过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现场汇报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面试当天,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准时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开展面试后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根据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中测院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由中测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中测院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考察中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中测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中测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中测院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备案(核准)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中测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中测院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本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中测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4403905、84403676(中测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4403962(中测院机关纪委)。
附件:1.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2026年7月8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5ec4af670e7543879781632de40d10af?t=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