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工作需要,德昌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专栏网址:(http://www.lsdc.gov.cn/,登陆路径:德昌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上发布]: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40名辅警,具体岗位、名额和招聘要求详见附件1《德昌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8周岁(即在1989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学历。
4、凉山州户籍人口或实际居住人员;
5、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身高在1.68米(含)以上)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公安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具有篮球三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人员。
(三)不予招聘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高校在读大学生;
12、其他原因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德昌县公安局和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德昌县公安局督察审计大队负责报名工作的全程监督工作。
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7月1日8:00至7月6日17:00时。
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1)网络报名及缴费
1、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确认完全符合岗位的报考条件后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所载内容如实填写。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7月7日17: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结束后即7月6日17:00以后,因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再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处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6年7月1日至7月7日17: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形成差额即可开考,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相应的岗位调整。进行岗位调整的,将于2026年7月9日前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26年7月9日9:00至7月11日9:30前登录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 ,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心理测评和体检,考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本次笔试公共科目:《综合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为2026年7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面试
面试由德昌县公安局、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本次招聘笔试科目设置最低分数线,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成绩都必须高于或等于最低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次实际参加笔试参考人员平均分的60%,计算时不含零分及以下成绩及人数(例如:综合知识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成绩之和÷笔试人数×60%)。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有效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该岗位招聘人数不因此削减。无人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岗位自动取消。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德昌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详见德昌县人民政府网站面试公告。
(1)近期红底同版2寸标准照2张;
(2)《报考信息表》2份、《准考证》1份(考生需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保存好,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也必须符合此次招聘专业要求,否则不予通过。
(5)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银行征信报告1份。
(7)满足优先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张。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应聘者应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须经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方式等额递补(在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前24小时内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递补人员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报名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以及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举止仪态、语言表达、反应及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三)体能测评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以平安德昌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自备运动鞋和服装。
2、体能测评内容:测评项目包括10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3个项目,测评标准及要求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3、体能测评注意事项:考生应确认自身无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自愿承担体能测评风险。本次考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评运动风险。
(四)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心理测评人员名单公示
1、在体能测评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各职位入围体检、心理测评人员。
2、若成绩相同,则遵循符合优先招聘条件、面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原则(亦适用于后续递补工作)。
3、考试总成绩、入围心理测评、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体能测评结束后5日内公布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心理测评、体检
(一)心理测评、体检
(1)进入心理测评、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评和体检。
(2)心理测评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心理测评不复测。
(3)心理测评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4)心理测评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5)体检不合格,对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6)心理测评、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心理测评和体检人员。
(7)凡在报名、考试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做出处理。
(二)政治考察
(1)体检、心理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德昌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于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反映问题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递补。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聘用后的管理。由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部门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七、薪酬待遇
工资标准按照德昌县公安局现行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保险待遇标准执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工作期间统一由用工单位按规定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
八、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考生自行关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考生应及时主动与德昌县公安局政工室联系,若电话通知事项,1日内3次电话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二)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提交虚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德昌县公安局、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德昌县公安局政工室:0834-5204136、0834-5204138
监督电话:
德昌县公安局警务督审大队:0834-5204169、0834-5204139
附件:《德昌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德昌县公安局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5日
来源:http://www.lsdc.gov.cn/zfxxgk_85/fdzdgknr/tzgg/202606/t20260625_299547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