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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成都市新都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开考核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2 14:49:17信息来源:点击:
因工作需要,根据《成都市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深化校院企地联合引才改革试点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成都市新都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新都现代交通产业功能区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功能区产业总体发展战略的研究、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重大课题、重要政策等方面调查研究,为功能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提出重要参考建议;负责组织开展政府、企业等交流合作,搭建信息交流平台;负责功能区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建设;负责健全完善功能区企业发展服务窗口事项的办理程序、运行机制、服务体系;协助推动功能区各片区协同高质量发展。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2026年成都市新都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2.1984年6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未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7)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宣讲

参照市委关于组织赴重点城市、高校开展针对性人才招引工作的部署要求,分别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开展招聘宣讲。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10:00-12:00,将军路校区东区D1教学楼D1103教室。

华中科技大学: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09:30-12:00,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304。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至7月1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通过上传报名资料至指定邮箱(xdjgwxzb@163.com)报名,邮件标题和报名表电子版文件标题统一命名为“职位名称+毕业院校+专业及代码+姓名”。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应认真查阅公告,详细了解基本政策、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新都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按要求上传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所需材料详见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确认无误后打包上传至邮箱。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新都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4.报名要求。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核招聘。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所属单位及派驻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三)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原件核对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设网上资格初审环节,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之日后的第二日。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材料后,需持续关注邮箱或短信信息,资格初审结果将以邮件或短信告知(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新修改提交报名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

(四)岗位调整

应聘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取消情况将于初面前通过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du.gov.cn/)公告。

(五)初面

1.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分为初面、终面两个环节。初面通知将于资格初审结束后,通过邮件或短信告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初面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初面资格。如因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初面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开考比例3:1时,初面正常进行。初面成绩满分为100分,初面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初面采用个人面谈形式开展,在成都市新都区设立考点。初面成绩仅作为进入下一考核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

3.根据初面成绩从高到低,按照终面人数与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如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终面规定比例,初面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初面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初面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于初面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du.gov.cn/)进行公告,公告发布情况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相关应聘人员。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进行。

2.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终面资格。

3.核对校验原件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终面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终面。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产生的空缺,按照初面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递补人员由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5.通过资格复审进入终面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终面通知书》。

6.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打印并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相关证明:

国内毕业生: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认定证明(若专业名称不一致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尚未毕业的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博士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若专业名称不一致需提供专业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国(境)外毕业生: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的专业认定证明材料(若专业名称不一致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此外,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相关荣誉证书、取得科研成果、获得奖励(含奖学金)及能够证明自身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以上材料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七)终面

1.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凭《终面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终面。终面拟在成都市新都区开展,时间及地点详见《终面通知书》。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终面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终面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2.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终面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将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确定为终面入围人员。

3.终面采用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方面能力水平。终面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终面成绩满分为100分,终面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终面结束后,由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终面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du.gov.cn/)公布面试人员的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八)体检

本次招聘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终面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终面成绩相同的,按初面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和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在考察时须向考察组提供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书面同意材料(证明需注明同意报考,如考取,同意办理辞职〈聘〉手续)。

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和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d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本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按照《成都市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聚焦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结合新都区重点企业开展科研项目需求,派驻进入新都区重点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科技研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工作。

五、注意事项和纪律监督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du.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1.存在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办理聘用手续资料的。

3.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有失本人诚信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行为的。

六、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条件咨询电话:

028-83958243(成都市新都现代交通产业功能区管理委员会,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二)编制政策咨询电话:

028-60327620(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三)考核考务咨询电话:

028-89399625(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四)纪律监督电话:

028-89399378(区纪委监委驻新都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028-64320039(区纪委监委驻新都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附件1 2026年成都市新都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 新都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 新都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

来源:https://www.xindu.gov.cn/xdqzfmhwz/c139846/2026-06/22/content_beb1535b6a2e4122aadc5bc7ba725c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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