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岗位人数
临聘工作人员2名(编外聘用),具体岗位待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6.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7.具有一定基层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日—6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高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办公室(地址:高县庆符镇凯华路95号)
4.报名所需材料:
(1)《高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报名表》(见附件一)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5)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如有)。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不设笔试环节;
2.面试时间: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本单位电话通知具体面试安排;
3.面试地点:高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具体考场以通知为准);
4.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及仪表举止等;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
1.体检须在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应在接到体检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前往医院进行体检(女性因身体原因需推迟的,须提前告知),若超过用人单位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录用;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
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临聘人员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本次招聘,并接受社会监督。在本次招聘中,若有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获得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递补
因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但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线。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及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八、聘用
聘用人员依据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重点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结合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继续聘用并享受相应待遇;基本合格的,予以提醒谈话并限期改进;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考核办法由高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另行制定。
九、待遇及管理
薪酬按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招聘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十、其他事项
若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录用。
本公告由高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5863660 联系人:侯娇
高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6年6月1日
来源:https://www.gaoxian.gov.cn/zwgk/tzgg/202606/t20260601_223244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