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人员中有申报不实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加分资格,并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28-36465600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028-36465200
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28-36554444
本公告由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四川天府新区眉山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6年上半年眉山天府新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拟政策性笔试加分人员名单
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6年5月18日
来源:https://www.ms.gov.cn/info/6611/119967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