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成都市新津区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本次招聘岗位为成都市新津区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现任成都市新津区所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具体详见《成都市新津区2026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或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村党组织书记需连续担任新津区所辖村党组织书记满两届,社区党组织书记需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并任新津区所辖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
4.原则上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应当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7.未领取基本养老金;
8.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为“优秀”;
9.考核招聘时为成都市新津区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上述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4月28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有过一般或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
6.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6日—5月11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应聘人员任职所在镇(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表》(附件1)等内容。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诚信的原则,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
1.《成都市新津区2026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任职文件及近3年年度考核证明;
6.村(社区)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名为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
8.应聘条件要求的与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等。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各镇(街道)根据考核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由镇(街道)党(工)委在相应栏目填写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将初审合格报考者的《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及公告要求的所有材料,向区委组织部择优推荐。
2.资格复审: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对推荐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复审,并征求区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信访等部门意见,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
考核分为面试考核和考核考察。
考核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综合成绩=面试考核成绩×50%+考核考察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一)面试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现场问答,综合评判测试应试人员基本政治素质和从事乡村振兴、“微网实格”治理、服务群众、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综合能力和水平。面试平均分为面试人员最终面试得分。
面试结束后,由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面试成绩和进入考核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二)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考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考核考察采取量化考核方式。通过考察谈话、走访座谈、民主评议、实地调查等方式对人选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基础、业务能力,特别是在重大斗争考验中的表现开展考核考察,并进行量化打分。
(三)确定排序
考核结束后,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应聘人员排序。根据面试考核和考核考察的综合成绩确定人选排序。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如成绩仍然相同,根据考核考察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核考察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时,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成组通〔2023〕60号)规定,划定80分为考核综合成绩分数线。考核综合成绩分数低于8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考核综合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考核和考核考察结束后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六、体检
组织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区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由区委组织部在其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等一定范围内面向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期满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继续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九、纪律和监督
考核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新津区委组织部和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 028-82522394
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028-82510467
区人社局事业人员管理科 028-82529726
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考务科 028-82479906
附件1:《成都市新津区2026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成都市新津区2026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成都市新津区委组织部 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8日
来源: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examDetailed1.j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