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宁兴业乡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乡建公司)是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下属国有企业,公司注册成立于2023年11月,注册资本2亿元。主营业务包括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建材销售,涉农物资贸易等。下辖遂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遂宁市兴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遂宁市兴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市兴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服务三农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为己任,集成运用各类乡村振兴政策,充分挖掘和拓展农业多功能性,大力构建以乡村建设为主体,集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建材贸易、投资运营为一体的现代化企业。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兴业乡建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项目合同制用工人员。具体招聘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一)遂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岗(规划)5名、设计岗(建筑市政)4名。
(二)遂宁市兴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岗1名。
(三)遂宁市兴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造价员1名。
二、资格条件(招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勤奋敬业、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
3.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纪依规办事,品行端正、廉洁从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任何经济问题及法律纠纷。
4.无涉及建设工程、项目运营等相关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和按有关规定需回避的情形;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5.学历及相关证书要求:国内院校毕业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公告发布日期前取得(以电子或纸质证书为准,考核合格但正在申领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6.工作年限计算:报考人员的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按足年计算(工作经验累计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计入工作经验。工作经历有中断的,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并扣除中断工龄时长。
7.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4月24日之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4月24日之后出生;各岗位年龄要求以岗位表(附件)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7.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形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 24 日至5月 11 日(10个工作日),逾期不再补报(以电子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兴业乡建公司党群人事部(遂宁市河东新区佳乐D座六楼668室),联系电话:18982511023,联系人:尹女士。
2.网络报名。应聘者可将报名信息、相关资质证件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nxyxj@xyxjgs.cn(邮件标题:岗位名称+姓名)。
3.注意事项。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因个人操作不当导致未在报名截止前成功提交的,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报名无效:
(1)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2)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3)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三)报名资料
1.应聘者填报《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报信息要求准确、完整。
2.提供佐证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近期2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EG/JPG/PNG,大小50—200KB,图像清晰)等相关材料。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报名材料一律不退回。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各岗位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职数比例不得低于2:1,未达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若被取消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申请一次调剂。
报考人员一经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不存在禁止报考的情形作出承诺并承担责任。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须在接到补充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资料补全,逾期未补充完整将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即在招聘过程中或录用后若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漏报、瞒报、谎报、虚报信息,或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已录用的用人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招聘考核。资格审查通过者,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实操。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实操考核环节,结合各岗位核心需求拟定实操题,重点考验应聘者的设计水平及项目成本管控等专业能力。实操人数不低于招聘岗位数的2:1;实操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并将实操结果进行公示。考前不提供考试资料;实操地点统一安排在遂宁,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实操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面试人数不低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并将面试结果进行公示。面试地点统一安排在遂宁,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拟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总成绩和招聘岗位及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
由兴业乡建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的差额根据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拟聘用人员,不予录用。
六、考察
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查询被执行人情况、社会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品质、个人素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兴业乡建公司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八、合同签订
聘用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方可与用人公司签订《项目用工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九、工资待遇
项目合同制用工人员聘用后由用人公司管理,薪酬和福利待遇按照用人公司薪酬规定执行。
十、本公告由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兴业乡建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兴业乡建公司2026年项目合同制用工人员招聘一览表
2.应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点击查看
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来源:https://sgzw.suining.gov.cn/zwgk/show/c2e3293d1c606b0b31040aa296237b4b.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