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事业单位报考指导、进面分、笔试资料领取:18681355970(微信同号)因工作需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别 | 单位地址 |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五处 | 事业单位 (暂未分类) | 重庆市长寿区维江路36号 |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六处 | 事业单位 (暂未分类) | 重庆市大渡口区茄子溪园林村1号 |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七处 | 事业单位 (暂未分类)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东路396号 |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八处 | 事业单位 (暂未分类) | 四川省江油市马角镇滨江路80号 |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二七一处 | 事业单位 (暂未分类) | 四川省资中县水南镇长河路427号 |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七三处 | 事业单位 (暂未分类)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宜白街300号 |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六七四处 | 事业单位 (暂未分类) | 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 19号 |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一五七处 | 事业单位 (暂未分类) |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黄磏村 |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二五五处 | 事业单位 (暂未分类) | 四川省江油市二郎庙镇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需完全符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7日);
5.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7日;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四川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82名。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报考指南》。报考者
可就《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直接咨询招聘单位。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10∶00至3月24日0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scpta.com.cn/)。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岗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四)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在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五)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单个招聘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综合能力测试》×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6年4月26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6年5月25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对公共科目笔试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省属事业单位公招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的平均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省属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2026年5月25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
4.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5:1的面试比例和有关规定,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在原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随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附件《报考指南》。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开始前48小时内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递补人员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原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发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垫付,入职后凭发票报销。体检合格放弃考察、公示或录用的,不予报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评,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网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负责解释。
5.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6.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或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真实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机构,招聘条件和程序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的统一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均不享受加分政策,需以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如与四川省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一致,按本公告执行。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五处:023-62767557,62513849。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六处:023-68545460,68545202。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七处:028-84204743。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八处:0816-3710163,3710682。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二七一处:0832-5805081,5805076。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七三处:0831-6641065。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六七四处:023-46780020。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一五七处:023-65830318,65830358。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二五五处:0816-3721977,3721144。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人事处:028-86673592,84590633。
2.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省人事考试中心:028-86626583、028-60662620。
3.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中心:028-86623723。
4.纪律监督电话: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机关纪委:028-86673575。
附件: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报考指南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
2026年3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ff3af49e39b247658aff9d7610c1c7fc?t=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