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对象
攀枝花市检察院系统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职位已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是否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请考生自行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026年1月26日17:00前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
攀枝花市人才服务中心(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三线大道北段10号学府广场1号楼2楼)。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学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签署承诺书后参加资格复审)、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下列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材料:
1.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的面试资格复审工作于2026年1月28日17:00前结束。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要求和面试人员须知,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2026年2月1日(星期日)上午8:30。
2026年2月1日上午8:30前未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评地点:攀枝花体育场(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833号,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
(三)体能测评对象:报考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四)体能测评携带资料:《面试通知书》《体能测评承诺书》(附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
(五)注意事项: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项目和标准详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2)。其中,执法勤务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警务技术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其余注意事项详见《体能测评须知》(附件3)。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统筹组织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和攀枝花市辖区基层人民检察院具体负责各自职位的面试资格复审工作。
(二)资格复审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告知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因考生通讯不畅所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攀枝花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后续公告将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0812-3933292
附件:1.体能测评承诺书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3.体能测评须知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1月16日
来源:https://www.pxrc.com.cn/article/2411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