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公务员面试形式|面试课程|面试资料领取:19160359027(微信同号)根据《四川省2026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相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定向招考”)遂宁市职位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请报考者登录遂宁组工网“遂宁市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系统”专栏自行查询)。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9:00-17:00。
地点:遂宁市委党校习之楼104号教室(遂宁市河东新区科创西路6号)。
三、面试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一)经有关单位签字盖章的《报名信息表》(需贴上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服务地、主管部门、本人所在单位意见”栏由有关单位对表格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
1.报考优秀村(社区)干部、第一书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由本人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查;服务(工作)单位不属于乡镇(街道)管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所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查。
2.报考面向工人农民职位的,由所在企业人事主管部门或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查。
3.事业编制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部门审查。
4.报考面向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职位的,此栏无需填写。
“市(州)党委组织部意见”栏,不需签章。
(二)报考者根据报考职位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
(1)“截至2025年10月30日,连续担任四川省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或“截至2025年10月30日,任职已满2年、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全省统筹选派的现任和离任驻村第一书记,以及原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的证明材料1份;(2)表彰、奖励(表扬)的文件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3)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面向优秀工人农民招录职位:
(1)优秀工人:①截至2025年10月30日,在四川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5年以上(其中在四川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的)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如:有效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②近5年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的文件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优秀农民:①截至2025年10月30日,在四川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5年以上(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的工作证明材料。②近5年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的文件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2026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未曾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证明材料1份(未满三年服务期或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特岗教师,须经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聘期已满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表彰、奖励(表扬)的文件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4)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另外:
①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项目的,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须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⑤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①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截至2025年10月30日前退役,提供户籍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②《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此前印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具有同等效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面试资格复审要求
(一)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请均用A4纸打印。
(二)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公告将于1月23日在遂宁组工网发布,请密切关注。
(五)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其它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报考者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注意行程安全,确保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遂宁组工网“公务员管理”专栏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二)请报考者务必注意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预留联系方式有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咨询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电话:0825-2989391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26年1月15日
来源:https://www.suining.gov.cn/gongkai/show/7dc678ac94cd845cd341944619fc549f.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