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总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学历层次、年龄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体检标准。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我厅电话通知本人,请参加体检人员保持通讯工具通畅。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费由医院收取);
3.体检人员体检前一日忌吃油腻食物、禁止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饮,须空腹;
4.请考生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
0838-2658120(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028-85466573(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
028-85042802(四川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028-83332459(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028-86522292(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
028-85439029(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028-85550118(四川省建设科技发展与信息中心)
028-85568205(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14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6529f86d2442407ba7c25110a8463545?t=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