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公务员面试形式|面试课程|面试资料领取:15184397193(微信同号)根据《四川省2026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四川省2026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公告》,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关于自贡市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含司法行政系统),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公安局《关于自贡市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我市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基层选调生招考、定向招考、四级联考、司法行政系统、公安系统)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招考公告规定的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含公安系统心理素质测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其中,报考基层选调生招考的报考者,参加四川省2026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招录考试,且已同招录机关签约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者本人可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专栏查询本人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
因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较多,避免扎堆,报考者需按照各考试项目面试资格复审时间段参加。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1.定向招考
时间:2026年1月20日08:30—12:00。
2.四级联考
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1日,具体时间段详见附件1。
3.司法行政系统
时间:2026年1月20日08:30—12:00。
4.公安系统
职位编码(43202001—4320206)时间:2026年1月20日08:30—12:00。
职位编码(43202007—43202012)时间:2026年1月20日14:00—18:00。
5.基层选调生招考
时间:2026年1月21日08:30—12:00。
(二)面试资格复审地点
自贡市建筑工程技术中心(自贡建筑工程技术学校)五楼会议室(地址:自贡市沿滩区新城板仓大道中段2号)。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报考者本人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报考者本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递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1月23日14:00—18:00。
地点:自贡市建筑工程技术中心(自贡建筑工程技术学校)五楼会议室(地址:自贡市沿滩区新城板仓大道中段2号)。
报考者须在接到通知后,本人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请有希望递补的报考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递补期间因手机不畅、本人未在规定时限参加等原因未按时参加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基层选调生招考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高校院(系)党组织、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签章的《四川省2026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并粘贴照片)。
2.考生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须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等情况在读证明原件。
3.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须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时间具体到日),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如中共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回户籍所在村(社区)支部的,原学校又未出具证明材料的,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地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出具证明材料。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国家级奖学金的考生,须提供相关文件、奖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须提供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明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和起止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二)定向招考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报考者应携带有关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文件(证书)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役证〈复员证〉或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其中,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第一书记职位
(1)截至2025年10月30日,年龄超过43周岁的,须提供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表彰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截至2025年10月30日,连续担任四川省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的,须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须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种具体职务,并加盖任职村(社区)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及县(区)党委组织部印章。
(3)截至2025年10月30日,任职已满2年、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纳入全省统筹选派的现任和离任驻村第一书记,以及原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须提供任职文件、任职期满和称职(合格)以上考核等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
(1)优秀工人。须提供: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截至2025年10月30日,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出具的其在生产经营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或者一线务工满5年的工作证明;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不满5年的,须提供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满3年的相应工作证明,并提供在省外企业工作的相关证明。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或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③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授予个人的表彰、表扬(奖励)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1份。
(2)优秀农民。须提供: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截至2025年10月30日,在四川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5年以上(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且成绩突出的证明材料(须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加盖印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授予个人的表彰、表扬(奖励)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1份。
3.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1)在四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以下统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2026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未曾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报考者,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何年何月)、是否在2026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两年、服务期内有无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和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同时附证书、合同、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的,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未满三年服务期或已转为正式教师的特岗教师报考,须经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由县(市、区)级以上组织人事或民政部门出具;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的,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级以上共青团委出具。
(2)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2025年10月30日前退役的四川省户籍或在四川服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提供:①退出现役证〈复员证〉或退伍证(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2025年10月30日前退役)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24年9月1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施行后于2024年9月1日、2024年12月1日、2025年3月1日退出现役,且经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确认通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在四川省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复员证〉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四级联考、司法行政系统、公安系统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其中:
1.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报考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职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其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如:XXXX年XX月XX日,并加盖党委公章)。
4.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6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者,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应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自贡市公安局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月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报考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等有关资料进入考场。证件不齐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缴费及其他事宜
(一)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按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现金),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考者提供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张印制。
(四)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体检等有关事项,将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发布相关公告,报考者须密切关注。
未尽事宜,请与招录机关联系。
咨询电话: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0813—2408078
中共自贡市委党校 0813—2203127
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0813—8320815
自贡市公安局 0813—4702035
自贡市司法局 0813—5119075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3—8108368
自贡市交通运输局 0813—8118690
自贡市农业农村局 0813—8202967
自贡市审计局 0813—2218933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813—2988019
自贡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0813—2104515
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组织部 0813—8232278
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组织部 0813—3305505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组织部 0813—5522366
中共自贡市沿滩区委组织部 0813—5538290
中共荣县县委组织部 0813—6106150
中共富顺县委组织部 0813—7205000
附件:1.自贡市2026年度四级联考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点击下载)
2.各考录项目公告链接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2026年1月14日
来源:http://www.zgrsks.com.cn/newsDetail/1602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