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详见附件。
本次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卫生健康局负责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进入本次体检的所有考生务必按主管部门要求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二)每名报考人员需准备体检费约600元现金,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四)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五)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六)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七)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参加体检的怀孕考生,请在体检前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孕情证明,并将延期待检申请交至区卫生健康局。
(九)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到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乐山市市中区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名单(第一批).xls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9日
来源:http://www.lsszq.gov.cn/szq/rszk/202601/d285224ed76a403289117f9397787f4a.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