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试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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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报考岗位 |
加试考核成绩 |
排名 |
是否进入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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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周文强 |
21801017数据分析 |
83.90 |
1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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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黄柔 |
21801017数据分析 |
82.78 |
2 |
否 |
二、体检相关安排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将提前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短信,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接到通知,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未按规定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检录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要严格遵守时间规定,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做好行程安排,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2.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签字笔1支和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体检人员需进行身份检录后方能参加体检。
3. 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 逐项检查并遵医复检。体检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经我局同意,由体检医院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聘用。
5.考生在体检中应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紧跟引检人员;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冒名体检、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13693484191
咨询电话:028-83883505(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6日
来源:https://www.pengzhou.gov.cn/pzs/c111435/2026-01/06/content_53473388b01f474cbf83619c2c6c71b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