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6年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地点: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14会议室(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二段534号)。
三、递补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报名信息表》2份(请自行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下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且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可不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留学归国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提交相关材料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受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双方签字按印)、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五、相关咨询电话:(区号0831-)
长宁县人社局:4623001、4622564
附件:《长宁县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第一次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4日
长宁县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第一次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
序号 |
岗位代码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加分 |
笔试成绩 |
排名 |
|
1 |
215005060071 |
长宁县融媒体中心 |
编导 |
1651150600513 |
|
68.95 |
4 |
|
2 |
215005063074 |
长宁县种子管理站 |
农业技术指导人员 |
1651150500519 |
|
61.20 |
4 |
|
3 |
215005064075 |
长宁县长宁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
畜牧技术人员 |
1651150201102 |
|
56.90 |
4 |
|
4 |
215005064075 |
长宁县长宁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
畜牧技术人员 |
1651990308106 |
|
56.90 |
4 |
|
5 |
215005065077 |
长宁县竹海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
农业技术指导人员 |
1651150200619 |
|
64.85 |
4 |
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008deb10-801e-4177-9ccb-77f52f840ba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