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得荣县2025年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的实施方案》要求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得荣县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20名(其中男性17名、女性3名)。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依据德才兼备标准,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择优录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限甘孜州户籍
(二)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7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间出生);退役军人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5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含成人自考学信网学籍证明);具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能适应公安日常工作、值班、加班、训练等勤务要求,服从单位安排的任务,服从单位岗位调整安排;
6.身高和视力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矫正视力不低于4.8;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矫正视力不低于4.8;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及亲属存在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或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相关非法聚集等情形;
2.曾受刑事处罚、刑事强制措施、构成犯罪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以及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刑事拘留、司法拘留的;
3.道德品质败坏,有涉黄涉毒等不良行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以及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在公务员及其他社会性考录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或因其他情形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
6.服役期间或在校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7.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存在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0日,法定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得荣县河东下街公安局新办公大楼政工室301报名。
(三)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蓝底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张,报名者须填写《得荣县公安局2025年下半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五)考试费用
由得荣县公安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需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领取准考证时需缴纳考务费50元(现金),进入面试环节需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现金)。
(六)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
体能测试达标即可。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实行达标制,未达标者无法进入笔试面试。具体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4x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纵向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机构。
2.笔试时间
拟定于2025年12月27日(星期六)09:30-11:30。
3.笔试地点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具体地点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进入面试环节,但报考人数超过录取职位数2倍以上的岗位,按录取职位数2倍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以面试公告确定的具体时间为准。
3.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确定的具体地点为准。
4.面试要求: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得荣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公布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综合排名。并在“得荣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得荣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确定的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以体检公告确定的具体时间为准。
(三)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全面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能力素质,严格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进行资格审查与背景核查。重点核实报考资格条件真实性、材料信息准确性,并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环节出现缺额时,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联合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须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核查线索。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存在严重问题且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九、聘用和试用期
聘用管理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由得荣县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新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十、福利待遇
按照《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此次招录人员按照得荣县人民政府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现行政策的文件执行,遇政策调整时按新规定执行。
十一、相关提示
此次招聘由得荣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得荣公安”及县城公告栏同步发布,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和考试结果也通过以上方式发布,请参考人员及时关注。考生如有疑问,可在报名时间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得荣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0836-5922385
政策咨询电话:0836-5922342
得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6-5921003
附件1得荣县公安局2025年下半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2得荣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体检标准试行.docx(点击下载)
附件3得荣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体能标准表.doc(点击下载)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evAqWUbipldkokUB3uHG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