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热衷于为人民服务,并自愿长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
2.具有内江市城镇户籍(高新区户籍及常住人口优先);
3.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困难认定时间必须在报名时间前有效);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男:50-60之间,女:40-50之间;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的人员;
6.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建立劳动关系,或从事其他就业创业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
二、待遇
受聘人员按公益性岗位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内江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为2200元/月),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等,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岗位及具体要求
1.遵守上班、下班工作纪律,有敬业奉献精神。
2.有良好品行,服从安排,吃苦耐劳。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一张、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录取。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内江东兴区汉安大道中段180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32-2278255
内江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来源:https://www.scnjnews.com/content/2025-12/15/content_675220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