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时间
2025年12月8日上午9:00-11:50,下午14:00-17:00
三、地点
川北医学院临江校区行政楼215会议室。
四、具体要求
请符合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由本人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及参加心理测试: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川北医学院人才招聘网站上自行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④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⑤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见附件2)。
⑥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见附件3)。
其中①至⑤项为必备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第⑥项)。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单位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和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川北医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川北医学院人事处发放《面试通知书》。请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面试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
五、注意事项
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须符合《川北医学院2025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所规定的条件,并确保所提交材料及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凡存在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面试及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学校人事处0817-3352198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0817-3352663
附件1.川北医学院2025年1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政治面貌证明(参考模板)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
川北医学院
2025年12月4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92bf642bc35d453c982ba6727dd473e6?t=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