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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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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六地质大队 |
公益二类 事业单位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万顺路90号 |
承担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提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核地质、城市地质、旅游地质、农业地质、生态地质、遥感地质、地 理信息、生态修复、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及环境样品检验检测等地质技术支撑与服务,参与地质类综合科学技术研究,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第六地质大队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本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者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特别提示:考生只能选择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其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考,重复报考作资格不合格处理。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事业单位包含:四川省第一地质大队、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四川省第三地质大队、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四川省第五地质大队、四川省第六地质大队、四川省第七地质大队、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四川省第九地质大队、四川省第十地质大队、四川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四川省第十二地质大队、四川省地质档案馆、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四川矿产机电技师学院、四川地质医院。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1日09:00至2025年12月19日17:00。
网上报名邮箱:39201055@qq.com。
咨询电话:0830-3120068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考者报名时需按报考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人员应提供填写完整的《四川省第六地质大队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
(4)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省第六地质大队将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相关报名资料扫描成电子资料打包为压缩文件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如“地质技术岗(一)+某某”,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未按规定格式报考、报名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和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详见本公告,单位不再以任何形式、方式通知报考者。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资格审查时必须报考者本人现场提供报名时报考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2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万顺路90号(四川省第六地质大队二楼会议室)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核招聘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初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如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不含3:1),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初试,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初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如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含3: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考核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参加初试的岗位,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未参加初试的岗位,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初试
需要初试的招聘岗位仅限于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不含3:1)的招聘岗位。
1.初试方式和内容
初试采取笔试的方式,为招聘岗位相关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初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考试人员相同科目所有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初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公开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
2.初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试通知将会发送至报考者报名时填写的《四川省第六地质大队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的电子邮箱,同时通过电话提醒,初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初试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初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初试资格。
3.初试成绩公布
初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初试成绩(含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
若招聘岗位均不需要初试,则直接发布面试公告。
(二)面试
通过初试确定的面试入围人员及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含3:1)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面试公告。
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能进入公开考核招聘下一环节。
1.面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与岗位匹配度等,根据面试情况进行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按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和相关要求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4.考核总成绩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公告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考核总成绩排名及进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事项。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由四川省第六地质大队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中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中的专业成绩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考核成绩结果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具体实施,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四川省第六地质大队,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我单位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四川省第六地质大队在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第六地质大队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初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相关事项时间节点按公告要求执行,公告未作明确的均为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本次聘用人员一经录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经组织安排工作变动的除外)。
5.四川省第六地质大队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四川省第六地质大队人事科0830-3120068
监督电话:四川省第六地大队纪委办公室0830-3195301
附件:1.四川省第六地质大队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六地质大队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川省第六地质大队
2025年12月1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8d9a44e983454627b0148bcbab30f77e?t=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