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范围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报考书记员岗位的需通过专业技能测评;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需通过体能测评)。
考生可通过天府菁英微信小程序查询、打印本人面试准考证。具体查询方式为:微信小程序搜索“天府菁英”,点击“准考证查询”栏,输入本人身份信息即可查询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时间:2025年11月23日(星期天)
2.地点:四川天府新区南湖小学(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南湖路207号)
请考生务必核实《面试通知书》上所载的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如有不一致,请在11月20日17点前与我院联系。
(二)面试有关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务必按照《面试通知书》记载的面试时间,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等),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入场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及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携带的应按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
3.考生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抽签决定。考生不得重复抽签,也不得相互更换面试抽签单,否则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
4.参加面试应保持仪容整洁、衣着得体,不得穿戴有标志性的服装和饰品(含各种徽章等),已穿戴的应自行取下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置放处。
5.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及个人信息。
6.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试题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人员。
7.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8-82917113。
8.本公告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20日
来源:https://www.cdtfhr.com/entrance/apply/details/257?id=14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