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6名,职位详见《米易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11月20日至2007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5.具有攀枝花市户籍;
6.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和文字写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等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高校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规定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有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米易县从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法律有偿服务职业以及在米易县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职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米易县人民法院在攀西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7日。
2.报名地点:米易县人民法院二楼大厅(米易县攀莲镇河熙路南路6号),联系电话:0812—817567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如委托现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米易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1份,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的请一并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后写报名者姓名)及同版电子照片(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请自带U盘以便拷贝)。
(4)加分材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缴纳社保证明(注:此项仅2年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提供)。
5.资格审查:米易县人民法院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6.准考证发放:2025年12月1日上午8点30分至下午17点,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他人代领。
(三)考试
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面试。其中: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速录技能测试
速录技能测试。电脑文本录入,指定统一文本录入,主要考察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的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满分为100分。
速录技能测试成绩通过米易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在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查分申请。
2.面试
面试由米易县人民法院自行组织。
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计划组织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应届毕业生总成绩可加1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总成绩可加2分,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总成绩可加3分,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总成绩可加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上述的应届毕业生指:2024、2025年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
4.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速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依然相同,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根据有关考察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米易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通知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本单位签订2年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提交处理完毕的书面证明;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
五、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均在米易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告,请报考者随时保持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报名时预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公告由米易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2-8175676。
附件:1.米易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2.米易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米易县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19日
来源:https://www.pxrc.com.cn/article/2394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