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工作需要,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并符合《绵阳经开区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本科学历报考者须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6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载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与奉献精神;
4.熟悉教育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理念;
5.专业知识扎实,专业技能优良,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强,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7.招聘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工作时间的聘用合同,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
6.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实行“网络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按相应岗位条件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
1.网络报名
考生请在2025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或识别“报名二维码”,按要求填写资料并提交网络报名信息。提醒:报名时间截止后需补充资料的,请于11月29日(星期六)上午12:00前补充。因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网站:https://www.jkqhr.cn/#/sub-page/public-exam
报名二维码:

2.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评
时 间: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9:00—17:00
地 点: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A308(涪城区文跃西路111号)
咨询电话:0816-8130022
特别提示:未到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心理测评主要测试考生心理健康状态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评结果将作为面试考核参考指标。
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所需资料:
①报名通过的考生,请在报名网站www.jkqhr.cn登录个人账号,点击“个人中心-公开招考-报名记录”,打印《绵阳经开区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研究生就读期间的学历学位相关资料均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以及本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承诺书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因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完全一致。严格“持证上岗”,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本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⑤本科学历报考者须提供与教育主管部门签定的《公费师范生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的证明材料1份,如《应届毕业证就业推荐表》、《录取通知书》、学校开具的证明等(若毕业证专业上标注有“师范”字样则无须提供);
⑥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
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均取消其参加考核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提示:若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5时,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若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大于1:5时,将通过面谈方式进行初筛。面谈由面谈工作组开展综合评分,总分100分,根据面谈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与最后一名确定人员面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考核成绩。
2.考核方式
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考核总分为100分,时长为15分钟。考生的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的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的下一环节。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对应聘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排名;考核成绩、主考官分数均相同的,则按副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排名。
(三)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2.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和区党群工作部共同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3.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四)选岗及协议签订
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和协议签订。由用人单位(招聘学校)与毕业生签订《2025年绵阳经开区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不愿选岗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后不再递补。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日(含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收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考生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成员等与招聘无关的信息,如要报告,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招聘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提供的联系信息、有误或不接听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未能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时,未解除与其他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的。
七、未尽事宜由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和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绵阳经开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0816-8130086
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0816-8130022
监督电话:
绵阳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
0816-8333160
附件:绵阳经开区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点击下载)
中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5年11月18日
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1279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