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紧缺选调生面试课程咨询:17790361315(微信同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6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招录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广元市2026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面试资格审查采用线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2025年11月11日18:00前,考生须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手持身份证照片、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生证、报名推荐表、学历证明材料以及其他与选调条件、职位条件有关的资料证书原件)按顺序扫描合并在一个PDF文档中(确保材料清晰可见),发送至邮箱1543615613@qq.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压缩包形式)统一命名为“广元职位(x)+姓名+手机号码”(如:广元职位(一)+张三+188xxxx)。
线上审查合格的,将通过接收邮件电子邮箱回复审查意见,请考生注意查看。考生未在2025年11月11日18:00前发送资格审查材料的(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一)考生本人手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体拍进照片,露出五官,脸部不要有遮挡物或阴影)。
(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双面扫描件(显示在同一页)。
(三)笔试准考证扫描件。
(四)学生证原件扫描件。
(五)《四川省2026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原件扫描件。须经高校院(系)党组织、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学历证明材料扫描件。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学制等情况的证明。
(七)党员证明材料扫描件。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提供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八)参军入伍、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①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如:退役士兵证、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
②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③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的考生,须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注明X年X月至X年X月担任学生干部及具体职务,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加盖公章。其中:担任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的须注明正副职及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
(九)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十)以本科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本科或硕士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还需提供本科或硕士就读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表彰奖励证书等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一)至(六)项必须提供,(七)至(十)项需根据符合报考的条件提供。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地点在广元市,面试时间为2025年11月15日至11月16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参加面试考生在收到短信后务必按照短信提示进行确认。
(二)面试对象
广元市职位中已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三)面试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考场,到指定候考室候考。考生入场截止时间为面试当日上午8:00,8:00面试考场大门将关闭,迟到考生不得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
2.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通讯、电子设备等进入候考室、审题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3.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体现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城市管理等职业制服),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佩戴肩章、胸花、手表、项链等各种饰品进入面试室,已戴的应自行取下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置放处。
4.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本人、父母及亲属姓名等可能影响公正评分的相关信息,违者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6.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四、相关事宜
(一)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联系电话:0839—3289151。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2025年11月6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283d5db970dc49d6b6e22e834d63fa5e?t=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