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面试入围比例为3∶1。在符合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50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查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博学楼9楼901室(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
(二)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有效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能以辅修专业、第二学历专业报名)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1份。
5.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原件1份。
6.有高校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并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报考者,须提供本人工作所在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应内容证明原件1份、与高校工作经历相关的社保缴费记录1份(自行登陆人社厅网站查询打印)。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其中1-4项为必备材料,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第5项,第6和7项根据个人实际符合岗位的条件要求提供。
(三)心理测试
面试入围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试,测试方式为现场网络测试。测试结果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不对外公布。
(四)注意事项
1.面试入围人员须带齐相关材料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纸质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整理排列)。
2.面试入围人员本人因故无法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代理人带齐面试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代理人须出具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高校工作经历为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9日。
4.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单位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要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的,应提供国(境)外留学成绩单(含中文翻译)、毕业证书、毕业论文(论文摘要须含中文翻译)等相关专业学习资料。
5.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根据《报名表》中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6.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我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并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7.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缺考等情况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五)联系方式
028-88459276(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附件1: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附件3:高校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
2025年11月3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de99c2c0081b442db77e221ea3412c8d?t=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