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单位用工实际,按照《遂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编外人员管理办法》(遂人社发〔2018〕2号)文件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遂宁市农产品检验监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考编外人员共1名(驾驶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持有汽车驾驶执照C证及以上,有8年以上驾龄,且期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之后出生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4日—10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遂宁市农产品检验监测中心1511办公室(遂州北路477号)。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安全驾驶记录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遂宁市农产品检验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一份,报名表在报名点领取。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考条件,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核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过程,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遂宁市农产品检验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满分100分)和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组成,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7日(9:00-12:00, 14:00-17:30),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到遂宁市农产品检验监测中心领取准考证(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须提供委托书代领),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2.面试
面试由遂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技能操作能力。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四)体检
1.按拟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考官单人评分最高分较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统一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研究、批准和备案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编外人员,并在遂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s://nyncj.suining.gov.cn/)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经公示无异议,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批准后,将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报有关部门备案。
四、考核聘用
补充编外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放弃入职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编外人员年度考核由遂宁市农业农村局进行,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遂宁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张女士,15983076988
监督电话:中共遂宁市纪委遂宁市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825-2689293
来源:https://nyncj.suining.gov.cn/zwgk/show/95b8a786e95c833c85fcdbbae8e0035b.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