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成立于1977年,是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国家和省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履行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中心、技术中心、质控中心、数据中心职责;主要进行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环境纠纷技术仲裁监测;授权发布全省环境质量及污染公告、指导全省各级环境监测站建设;研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标准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本次面向全国招聘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一)固定污染源监测岗位
1.招聘对象范围。面向全国招聘985、211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的人员。
2.招聘人数:1人。
3.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要求: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环境化学、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应用化学等环保类相关专业。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6.岗位职责: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检查、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分析、各类报告编制等工作。
(二)水生态监测岗位
1.招聘对象范围。面向全国招聘985、211或“双一流”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的人员。
2.招聘人数:1人。
3.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要求: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以及水生生物学相关专业。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6.岗位职责:水环境质量及水生态监测及数据分析等工作。
四、招聘要求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社会记录;身体健康。
2.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细致认真,谨慎细心,条理性强;具备较强的团队运作和管理能力,能独立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技术沟通。
3.水生态监测岗位人员应熟悉地表水监测以及浮游生物、底栖动物采样和分类。
4.固定污染源监测岗位人员无恐高症、心脏病、高血压等不适宜高空作业的疾病;能吃苦、责任心与抗压性强,可长期出差或异地驻点,承担固定污染源监测与检查(涉高空作业)相关工作;熟悉手工与自动监测数据审核、质控管理,掌握现场监测仪器使用维护,有废气监测、在线设备排查等经验或研究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审查调查的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流程为:简历收取、简历审查、面试、体检、签订协议。
(一)简历收取
在报名时间内,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为主题将简历投递至指定电子信箱:876564377@qq.com,并附近期证件照,简历投递截止日期2025年10月8日24时止。
(二)简历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者参加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通过面试后,应聘人员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人员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五)签订协议
由同我站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单位用工。聘用人员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保持通信畅通。应聘人员要在报名中注明常用的通讯方式,并且保持畅通。
2.及时沟通。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聘用的,请及时与我们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3.遵守纪律。凡是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取消其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028-61502620
来源:http://sthjt.sc.gov.cn/sthjt/c250703/2025/9/19/fa37aa3af9bf4a99af7c0a511e903d9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