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推进基层文化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基层文化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广大艺术爱好者搭建专业、优质的能力提升与风采展示平台。白玉县“格桑花”艺术团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录文艺爱好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职位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共12名,其中:声乐演员2名、舞蹈演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户籍为甘孜州籍;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爱文化艺术,有较好的表演技能;
(7)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8)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9)演员年龄要求。演员报考年龄须符合 18周岁至22周岁范围(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10)演员身高要求。男士身高170cm及以上,女士身高160cm及以上;
(11)专业要求:在舞蹈演出及声乐方面有一定基础。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4日至9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白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3楼排练厅(咨询电话:0836-8321049)。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人员所提交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供材料不全的、不按要求填写登记表的,报名时不予受理。
三、专业测试
(一)测试程序
考试主要以专业测试为主,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9月29日(具体时间)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有本人照片的社保卡)到白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3楼排练厅参加专业测试。具体测试程序如下。
演员身高测量。2025年9月29日(上午9:00),由考评组对报考的考生进行净身高测量。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身高测量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和净身高未达到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达到招聘职位身高要求的人员继续参加专业测试。
抽签分组。身高测量结束后,考评组根据进入专业测试人数,组织考生进行抽签抽取顺序号,考生按照顺序号按要求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二)考试内容
①声乐演员:演唱(占专业专业测试总分的80%)、识谱(占专业专业测试总分的15%)、才艺展示(占专业专业测试总分的5%)。
②舞蹈演员:基本功(占专业专业测试总分的30%)、软开度(占专业专业测试总分的10%)、技术技巧(占专业专业测试总分的20%)、3分钟以内的即兴表演(占专业专业测试总分的40%)。
(三)确定拟聘
按成绩的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次日予以公布。
(四)政审
在专业考试结束后进行。对考试通过人员开展政治考核,政治审查不合格者的,予以淘汰。因政治审查不合格出现缺额,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行政审。
(五)体检
通过笔试、政审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费用自理。严格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超期视为放弃。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再次组织体检。
(六)公示
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考试成绩、排名、拟聘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因被公示人在公示期间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工资待遇
聘用期内,基本工资待遇按2500元/人/月的标准执行,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次年增加基础工资(2500元/月)的5%(逐年增资后薪资总额不高于县内“一村一幼”岗位基础工资标准),年度考核工作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组织实施,所有薪资(含基本工资、增资部分)均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按考核结果及相关规定统一核算发放,确保合规及时(原有人员执行标准同上)。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五险: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生育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部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个人履行缴费义务,缴费基数未达到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按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缴费。
五、聘用及最低服务年限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后不属实、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间已聘用演员不得单方面解约,如因考上国家公务员或应征入伍等特殊情况的,可提交书面申请,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表现优秀人员可以续签。
政策待遇。服务年限达5年以上,因年龄、身体等原因无法从事艺术团工作的演职人员,连续5年考核合格、表现优秀,可报考县域内编外人员岗位,在符合招录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推荐或给予适当加分政策,具体加分标准按相关招录规定执行。
白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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