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人才振兴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有效解决当前农业领域在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落地等关键环节面临的农业技术服务人才短缺问题,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农业技术指导员”“农业机械指导员”“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N〔2025〕—2109号文件精神,结合顺庆实际,决定在双桥镇歇马庙村等9个村遴选农业技术指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顺庆区粮油种植乡土专家、农业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农业生产者遴选9名粮油种植及管理服务方向技术服务人员,同等条件下在申报村或乡镇开展规模以上农业生产2年以上的优先考虑;各级行政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村支两委常职干部不纳入农业技术指导员遴选范围。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专业条件。有农业相关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长期从事农业生产且有一定实际生产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三)负面清单。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入选。违法犯罪、违规或失信记录者;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者;身体条件不适应农业现场工作者;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形。
(四)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优秀人员且身体条件符合的可放宽至65岁,每人限申报一个村。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按程序逐级申报,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交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股(113室)复审,逾期不再受理。
(一)个人申请。个人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由本人填写《顺庆区农业技术指导员申请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或获奖情况等材料,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申报村所在村“两委”。
(二)村级申报。村“两委”核实汇总后,报所在的乡镇进行初审。
(三)乡镇初审。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公开透明、公正择优原则,对各行政村报送的推荐人选开展资格审查,形成初步入选名单报区农业农村局。
(四)区级审定。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报送初步入选名单,会同相关部门对建议人选开展终评,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遴选人员名单。
(五)签订服务协议。由服务辖区所在村“两委”和乡镇人民政府与遴选对象签订三方志愿服务协议。
四、职责与任务
(一)直接指导服务村所在农户、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生产,推广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接受生产咨询,破解其生产技术瓶颈、解决生产难题;
(二)协调联系相关农业技术服务部门,联合提供农业技术服务。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服务主体的同时增强基层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三)宣传农技推广政策措施,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示范指导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宣传农业主推技术、农技推广机构职能职责、现代农业产业现状及走向、农业+互联网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农技推广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服从区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安排。
五、服务报酬
分年度分批次安排农业技术指导员参加“一村六员一主播”农业实用人才专项培训。由村“两委”和乡镇(街道)与其签订三方志愿服务协议,志愿服务协议期限为12个月,按照每人500元/月给予工作补贴(自三方志愿服务协议签订当月起算)。县级依据考核情况按季度兑现服务费用,并统一购买意外保险。
六、管理与考核
建立村民评价、村“两委”考核、乡镇复核、区级确认的评价机制。农业技术指导员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农业技术指导员服务效果进行考核。对表现较好,历次考评均合格的可直接续用。对考核不合格且不改正、无法履职或丧失履职资格的人员,报经区农业农村局同意后,由村“两委”和乡镇人民政府及时解除三方志愿服务协议。
联系人:刘小东,0817-2338199
附件:1.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村岗位列表
2.顺庆区农业技术指导员申请表
附件:点击下载
南充市顺庆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2日
来源:https://www.shunqing.gov.cn/xwdt/tzgg/202508/t20250812_22408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