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由我单位负责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由选调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另行通知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三、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需准备的材料
资格复审必须本人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②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验证报告各1份;
④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⑤提供试用期已满、未有最低服务年限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证明材料(盖单位公章)1份;
⑥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的书面同意报考意见原件1份;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和资料必须与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一旦查出所提供材料和资料出现缺乏真实性或出现与报考条件不一致的情况,均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请考生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在选调单位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携带上述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复审合格,由我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五、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1.咨询电话
028-87310013(四川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组织人事处)
0813-5591880(四川省非金属(盐业)地质调查研究所人事科)
2.监督电话
028-61677828(四川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纪委办公室)
0813-2631088(四川省非金属(盐业)地质调查研究所纪委办公室)
附件:四川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川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2025年7月17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df647bb6cd0444aaa9d45c8a1895889d?t=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