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方式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现场考核。面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包含各环节递补人员)。
二、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考核通知书》。
三、相关事项提示
(一)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考核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在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p.gov.cn/zwxxgk/fdzdgknr/zkxx.htm)上发布。
(二)面试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考核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028-38298507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93091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7日
来源:https://www.dp.gov.cn/info/3033/2231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