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及原件校验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原件校验方式进行。
(一)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5年6月25日、6月26日(9:00—12:00,13:00—17:00),6月27日(9:00—12:00)。
2. 地点: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天府五街校区)图南楼3楼办公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丽景路1280号,从西门进)。
(二)所需相关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双面彩色打印,相关信息需填写完整准确,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1份,在国(境)外高校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高等学校教师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中小学教师或高等学校教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已获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尚未取得职称证的,可提供加盖鲜章的相关文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普通话水平原件及复印件1份。语文岗位和语文教研员岗位需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需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7.业务条件相应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他证明材料包含荣誉奖项相关文件、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若因荣誉证书或文件、获奖证书或文件遗失等情形无法提供原件的,则提供《成都高新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里规定的颁发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鲜章。
8. 非在编教师需提供档案存放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
(三)其他说明事项
1.应聘人员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或由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委托书(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若本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被委托人提供:
(1)委托书原件(双方需按手印),参考模板详见附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原件校验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有自愿放弃的,请于6月25日(周三)12:00前回复“姓名+报考岗位+收到+放弃成都高新区2025年高层次教育人才考核招聘资格复审”至邮箱cdhtgxjyrs@163.com。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上述材料需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无面试资格。
5.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有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请考生关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和成都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s://www.cdht.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栏目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面试相关
1. 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2.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3.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4.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岗位开考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咨询电话:028-81207033(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24日
来源:https://www.cdht.gov.cn/cdht/c139819/2025-06/24/content_1b1f17e27b724426b0e67f160c251680.shtml